各位老师:
江北金源路62号经济适用房如需上市交易,必须由学校开具同意出售证明。由于该证明的签字审批及盖章过程需要学校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审核,暑假期间无法保证每个部门相关人员均同时在校值班,故暑假期间(2018年7月23日—8月30日)暂停办理住房出售证明,恢复办理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资产管理处房产科
2018年7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全面开展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为南岸校区部分教职工办理已购公有住房不动产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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