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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门面恢复营业的通知

2020年05月13日 09:08  点击:[]

 

 

目前我校湖北籍学生已经返校,其他学生也将陆续返校,为了响应国家复工复产号召,经学校研究决定,校内门面分批有序恢复营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门面开业范围和时间

(一)开业范围

校内门面(含教职工自行出租门面)除现场加工食品、饮品业态的门面以外均可开业。

(二)开业时间

1.南岸校区(兰花湖片区)5月14日起均可开业。

2.江北校区5月29日起可开业。

二、开业申请

(一)由门面承租人即日起向资产管理处提出恢复营业申请(可先提供电子版后提供纸质版)。教职工自行出租门面由出租人、承租人共同向资产管理处提出申请;

(二)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按相应规定自行向所在社区或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恢复营业;

(三)经社区或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后,将审批同意的材料复印件或清晰拍照图片分别报学校后勤处(南岸校区、兰花湖片区)、江北管委会(江北校区)备案。

三、开业准备

(一)到校人员基本情况

承租人填写《门面到校人员基本情况表》,市外返渝人员的防疫要求严格执行社区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二)防疫物资准备

承租人恢复营业须准备口罩(开业前至少准备14天用量)、体温检测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三)办理出入证

将开业后到校人员基本情况报保卫处(南岸校区)、通识学院(兰花湖片区)、江北管委会(江北校区)办理人员出入证。

(四)准备情况检查

开业前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现场核实承租人的到校人员和物资准备、消毒情况,达到要求后恢复营业。

四、其他

(一)恢复营业后,疫情防控相关事宜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现场加工食品、饮品的门面,提交开业申请时间另行通知。

(三)任何门面未经学校审批同意不得开业。

(四)《恢复营业申请书》和《门面开业后到校人员基本情况表》,请联系资产管理处,电话:62768408,罗老师

 

 

 

特此通知

        

         重庆工商大学资产管理处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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