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渝财资产〔2017〕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保证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编报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分工、时间、要求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完成我校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的编制,具体包括:上报文件、资产报表分析报告和资产报表(12页)。
上报文件:资产处负责。
资产报表分析:结合校外审计公司的审计报告、管理建议,由资产处和财务处负责撰写。
资产报表: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分工协作,资产处、财务处汇总。
二、《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填报任务分工
报表名称 |
牵头部门 |
协助部门 |
备注 |
《资产负债简表》 |
财务处 |
资产处、后勤处、党政办、基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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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人员情况表》 |
人事处 |
组织部、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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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情况汇总表》 |
资产处 |
党政办、后勤处、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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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情况汇总表》 |
资产处 |
财务处、科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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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情况表》 |
基建处 |
资产处、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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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情况表》 |
后勤处 |
资产处、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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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情况表》 |
党政办 |
后勤处、资产处、各有车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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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情况表》 |
资产处 |
各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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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情况表》 |
基建处 |
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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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表》 |
资产处 |
财务处、后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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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情况表》 |
资产处 |
党政办、财务处、后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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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情况表》 |
财务处 |
党政办、基建处、资产处、后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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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进度
1、2017年2月21日以前 各报表牵头部门完成报表。
2、2017年2月23日以前 完成资产报表分析报告。
3、2017年2月25日以前 完成全部编报工作。
四、填报要求
1、报表编报内容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2、在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和结合2016年财务报表、资产汇总表的基础上,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进行填报。
3、报表的单户录入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汇总打印报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4、认真学习《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并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间进度进行填报。
5、报表牵头部门负责完成报表内全部数据,若需要其他部门提供数据,请其他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完成。
6、若遇到一些疑难问题和遗留问题(例如:未经过市级部门同意已处置资产、房屋面积只有楼栋无房间、过去两校合并时遗留的资产问题、无形资产的界定、对外投资资产的界定等),由报表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形成初步建议,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进行填写。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