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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年02月15日 15:11  点击:[]

各相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渝财资产20175),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保证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编报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分工、时间、要求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完成我校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的编制,具体包括:上报文件、资产报表分析报告和资产报表(12页)。

 上报文件:资产处负责。

资产报表分析:结合校外审计公司的审计报告、管理建议,由资产处和财务处负责撰写。

资产报表: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分工协作,资产处、财务处汇总。

二、《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填报任务分工

报表名称

牵头部门

协助部门

备注

《资产负债简表》

财务处

资产处、后勤处、党政办、基建处


《机构人员情况表》

人事处

组织部、财务处


《固定资产情况汇总表》

资产处

党政办、后勤处、图书馆


《无形资产情况汇总表》

资产处

财务处、科研处


《土地情况表》

基建处

资产处、财务处


《房屋情况表》

后勤处

资产处、党政办


《车辆情况表》

党政办

后勤处、资产处、各有车单位


《大型设备情况表》

资产处

各使用单位


《在建工程情况表》

基建处

财务处


《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表》

资产处

财务处、后勤处


《资产处置情况表》

资产处

党政办、财务处、后勤处


《对外投资情况表》

财务处

党政办、基建处、资产处、后勤处


三、时间进度

1、2017年2月21日以前    各报表牵头部门完成报表。

2、2017年2月23日以前    完成资产报表分析报告。

3、2017年2月25日以前    完成全部编报工作。

四、填报要求

1、报表编报内容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2、在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和结合2016年财务报表、资产汇总表的基础上,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进行填报。

3、报表的单户录入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汇总打印报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4、认真学习《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并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间进度进行填报。

5、报表牵头部门负责完成报表内全部数据,若需要其他部门提供数据,请其他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完成。

6、若遇到一些疑难问题和遗留问题(例如:未经过市级部门同意已处置资产、房屋面积只有楼栋无房间、过去两校合并时遗留的资产问题、无形资产的界定、对外投资资产的界定等),由报表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形成初步建议,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进行填写。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17年2月14日


上一条:关于资产管理处更换办公地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办公设备配置需求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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