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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科工作岗位职责

2022年03月08日 17:31  点击:[]

一、科长(沈成彬)

1.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关于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负责拟定学校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

2.统筹协调房产科工作,负责拟订科室工作计划总结和经费预算,推进房屋管理与改革工作。

3.负责学校土地使用权管理及其变更办理、公用房屋产权办理和管理。

4.负责集资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各类产权房产权管理、人才住房管理和各类租住房管理。

5.负责住房公积金、住房货币化补贴、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管理。

6.负责学校住房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7.负责学校公用房屋和住房管理的统筹协调,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科室各类文件、信息报表的审核上报,管理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和安全稳定。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房产管理岗1(李劲)

1.负责学校土地使用权变更、公用房屋产权及其变更的资料提供、上报审批、费用支付和产权办理。

2.负责集资建房资格认证、产权住房价格评估、合同签订、产权办理、资料收取、费用催收支付和产权办理。

3.负责教职工产权住房两证合一产权办理相关资料提供。

4.学校教职工房改房退房手续及产权过户资料收取和产权办理。

5.负责学校公用房屋产权和各类产权住房的清理统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房产管理岗2(张强)

1.负责学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衔接、基础资料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

2.负责学校房地产数据的清查、核实、整理、统计、上报工作(高基报表)。

3.负责房产信息系统管理维护、房产科档案资料的分类整理、保管及归档。

4.负责集资住房完清贷款教职工的产权证和江北校区教职工交通补贴发放。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房产管理岗3(袁辉、陈军)

1.负责学校租住房(含周转公寓)的安排、调整清理统计、合同签订、统计上报、维修协调、退房验收等管理。

2.负责学校土地使用权和公用房屋产权处置上报审批和办理,配合学校土地使用权变更、公用房屋和住房产权及其变更的办理。

3.负责房屋安全管理,教职工户籍、门牌号码管理,教职工住房证明和调离等住房手续办理。

4.协助科长做好房产管理统筹协调、政策咨询和沟通协调。

5.负责房产科公文处理、会务接待等综合性具体事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房产管理岗4(胡平)

1.负责住房公积金(含销户)、住房货币化补贴、公共维修基金的资料收集、汇总、统计、上报及支取和管理。

2.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教职工住房抵押手续办理。

3.房屋租金计算、催收、核实、统计、上报。

4.新进教职工住房、博士周转房、人才住房的的安排、调整清理、合同签订、统计上报、维修协调、退房验收等管理。

5.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后续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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