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领导


 资产管理处处长:陈永丽

 

主持全处工作,分管资产科、房产科,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负责制定完善学校资产管理发展规划和部门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资产产权管理,资产入库、建账、清查、统计、上报、评估、调配、转让、报废、处置,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监督指导工作;

3.负责全校房地产产权管理,房屋产权办理、住房集资、租住住房安排调配和住房公积金、货币化补贴、公共维修基金支取工作;

4.负责部门人事、财务、资产、文件、印章和档案等综合管理工作;

5.负责部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