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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资产全面清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4月25日 10:11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摸清资产现状,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2019324号)、《重庆工商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019325号)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和审计整改要求,学校决定对全校所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的组织领导

资产清查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资产管理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在各二级单位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对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汇总后进行研究处理,确保资产不流失,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资产查范围

截止20211231日前购置的、重庆工商大学高等院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所列资产和需入未入库的其它资产(二级单位领导、资产管理员和每位教职工均可在该系统中分级查询),包含固定资产(1.房屋构筑物,2.植物,3.仪器仪表,4.机电设备,5.电子设备,6.印刷设备,7.卫生医疗设备,8.文体设备,9.标本模型,10.文物陈列品,11.图书,12.工具量具器皿,13.家具,14.行政办公设备,15.被服装具,16.牲畜)、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软件)、在建工程。

三、资产清查时间

20224月下旬日至2022710日。

四、资产清查工作步骤

(一)资产清查培训

为便于联系沟通工作,如各二级单位分管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发生变化,请提前加入企业微信中的“资产管理工作群”。

1.培训时间:暂定20224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培训对象:各单位分管理资产负责人、资产管理员

3.培训内容:资产清查工作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操作使用演示讲解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入库、信息变更、资产调配等操作

4.培训方式:企业微信线上集中培训。

(二)二级单位资产自查阶段

202242022630

1.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二级单位自行清查本单位资产情况,根据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分3类进行梳理(账实相符资产、盘亏资产、盘盈资产),根据程序审批后进行账实调整。

1账实相符资产:

使用人是否为本单位在岗的具体管理人或实际使用如果是公用设备,具体管理人作为使用人,如不一致,各二级单位必须进行调整;

已经达到报废条件且无法使用的资产单独列出清单申请报废处置,没有贴标签的请及时贴上标签

2有账无物资产:

①首先核实确认资产是否已不在,是使用人未移交已带走还是丢失、多次搬家时丢失、已经调剂到其他单位未完善手续、已申请报废处置未下账等;

如实物资产确实不在归为盘亏资产,写明具体情况和原因,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已经调剂到其他单位未完善手续的完善手续。

3有物无账资产:

首先核实确认资产是否已申请报废处置并下账,其他单位调剂而来完善手续,如不是盘盈资产,写明具体情况和原因,如购置应入未入账、捐赠未入账等

达到入账条件的,落实使用人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其他单位调剂而来完善手续的完善手续。

未达到入账条件的低耗物品,根据规定加强使用管理。

2.提交清查工作报告

撰写本单位资产清查报告,并对存在的进行盘亏资产、盘盈资产集中分类梳理并进行必要说明。

请各二级单位将本单位资产清查报告和资产清单电子版于2022630日前反馈给资产管理处,纸质版于2022710日前经本单位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及电话:李林倩****9051,地点:厚德楼8001办公室

(三)资产清查核查阶段

202242022710

资产管理处安排专人对各二级单位清查情况现场进行核查,并就有关问题提供咨询、进行复核和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具体时间资产管理处将提前联系通知各二级单位。

资产清查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资产入库相关问题:马爱平 ****9051

资产报废相关问题:房维江 ****9051

其他方面问题:    唐世国 ****0987

(四)相关问题处理阶段

202291日至20221130

根据各二级单位提供的资产清查报告中的相关问题及情况说明,资产管理处汇总后,按程序经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处理,重要事项报学校审批同意后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1.资产清查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请二级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列入本单位工作日程,单位分管领导要安排落实资产全面清查工作任务,资产管理员加强本单位资产清查具体事务的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将作为各二级单位今年资产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2. 请各二级单位领导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认真按照学校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落实管理责任,适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申请调整资产及使用人变动信息,做到资产账实相符,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1:《XXX(二级单位名称)资产清查报告》(模板)

附件2:《XXX(二级单位名称)资产分类清单》(模板)

 

 

 

                                 资产管理处

                               2022421

 

上一条:关于教职工提交2022年6月提取公积金材料的通知 下一条: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金减免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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